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县委研究拟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张元诚等2位同志和拟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饶凯晖同志予以任职前公示。公示时间为5天(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,扣除节假日)。在此期间内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情况,发表看法和意见。
一、拟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人选2人(按姓氏笔画为序)
1.张元诚,男,汉族,福建宁化人,1966年10月生,中共党员,1988年8月参加工作,大专学历,身体健康,现任中共明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。
2.郑小丹,女,汉族,福建惠安人,1977年8月生,中共党员,1996年9月参加工作,大学学历,现任中共明溪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、干部监督与党群科科长。
二、拟提任副科级干部人选1人
饶凯晖,男,汉族,福建明溪人,1988年6月生,中共党员,
2011年5月参加工作,大学学历,身体健康,现为中共明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。
公示电话:12380
来电来访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
接待科室:中共明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
来信投寄:中共明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(邮编:365200)
中共明溪县委组织部
2017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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